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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推荐2022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员工党员评选表彰对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员工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员工党建工作,引导广大员工健康成长成才,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决定组织评选表彰一批2022年度全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员工党员。根据文件要求,现就我司申报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评选表彰对象与推荐名额

1.评选表彰对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中的中共正式党员20225月底前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推荐名额分配:集团可向省委教育工委推荐不超过4,我司党委可向学校推荐不超过2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模范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牢固,在关键时刻、重大活动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积极参加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及党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3.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日常学习、生活、活动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科技学术创新、学科竞赛、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取得较好成绩,具有校级及以上荣誉基础。

4.顾全大局,爱护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工作,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集体、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认可度。

5.能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行为、不正之风作斗争,无违纪违规现象。

三、评选表彰的方法和步骤

1.提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方式,在党支部大会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由相关二级党组织提出推荐对象。

2.考察。公司党委组织部、员工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各二级党组织提出的推荐对象逐一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向公司党委提出推荐对象建议人选名单。

3.推荐。公司党委研究决定推荐对象人选,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委教育工委。

4.审定。省委教育工委对各高校上报的推荐对象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评审,初定优秀大员工党员名单,报工委会审定。

5.表彰奖励。经评定的优秀大员工党员,由省委教育工委颁发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员工党员荣誉证书。

四、评选要求

1.党支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发扬民主,认真组织好优秀大员工党员评选工作,真正把事迹突出、员工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2.党支部结合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对广大员工党员进行一次加强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教育,深入挖掘、大力宣传优秀员工党员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推动员工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3.请有意愿申请的党员经党支部审核后于2022511前,将《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员工党员推荐审批表》(3份)、先进事迹材料(1份,2000字左右)及其佐证材料(1份)的纸质版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学工办(世纪楼1314),电子邮箱:253704680@qq.com

联系人:纪晓飞

联系电话:13787182376

附件:

1.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员工党员推荐审批表

2.2022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员工党员推情况汇总表(公司)


公司党委

2022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