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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
发布时间:2019-12-2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实习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员工接触社会、了解生产知识、培养业务能力的重要途径。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实习教学管理,使其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实习教学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巩固员工的理论知识,培养员工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敬业、创业精神,拓宽员工视野,增强劳动观念。
实习教学主要包括认识实习、地质实习、测量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十大网赌网站积极探索“产、学、研”相结合的实践教学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组织与实施
1.员工实习应在院、系(所)领导下,实行学院监督,各系(所)教学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和安排。院内各有关部门应予以支持和协作
2.每个员工班一般应安排两名实习指导教师,其中至少有一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实践教学经验丰富、熟悉现场情况并有一定组织能力的教师。
3.实习前应组织实习动员,宣讲实习的目的、介绍实习基地情况,加强纪律教育、安全教育、保密教育等。
4.实习队成立队委会,设队长、安全员、财务管理员等。实习期间实行队长负责制,队长全权处理实习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并及时向学院汇报实习情况。
5.各种实习必须有完善的实习大纲。实习大纲由有关的系(所)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制订,经教学经理审批后,送教务处备案。
6.指导教师的任务是:根据实习计划落实实习地点,安排好食宿;编制实习实施计划;结合实习对员工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检查、指导员工实习;批改员工的实习报告;评定员工的实习成绩;员工应认真填写实习日志,写好实习报告,教师应对员工实习情况进行总结,于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将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实习总结等一并送交院档案室存档。实习成绩一式两份,一份送院教务办,一份交档案室。
三.考核与考勤
1.实习员工应认真完成实习教学实施计划规定的各项内容,听从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的安排和指导,参加各项活动并按时呈交实习日志和实习报告。
2.培养方案内安排的实习,按《公司学籍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勤和考核。
3.实习考核方式分为考试、考查两种。考查可采取审阅实习报告、笔试、口试、现场操作、设计、完成作业等多种形式,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定。实习成绩评定应该大致呈正态分布。
4.凡培养方案规定作为一门单独课程的实习,其实习成绩直接记入员工成绩总表。如实习考核成绩不及格,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结业考试。凡在实习期间表现差、未能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有明显错误或有抄袭行为者,其实习成绩按不及格论处。
5.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实习的员工,要有医院证明或书面申请,向学院办理请假手续,可补一次实习;实习期间请假,应经实习队长同意,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实习单位,否则按旷实习处理。旷实习或实习成绩不及格者需要重修。
四.实习基地
1.实习基地的选择必须满足教学的基本要求,按照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原则,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
2. 学院加强与实习基地的联系和交流,适当聘请实习单位的中、高级技术人员作为实习基地兼职指导教师指导实习,提高实习教学质量。
3.正常情况下,学院定期召开实习基地工作会议,总结实习教学经验,听取实习基地对学院实习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改进实习教学工作。
五.经费使用
1.实习教学经费从学校下拨的学院预算经费中开支。
2.实习教学经费由学院负责管理,保证实习经费用于实习。
3.实习费用的开支(包括住宿、交通、管理、讲课费等)按照学校有关财务规定执行。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前颁发的有关规定同时停止执行。
二零零八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