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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七届“升华杯”大员工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引导广大公司学子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贡献青春力量,同时为湖南省和全国“挑战杯”大员工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选拔优秀作品,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七届“升华杯”大员工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赛资格与作品申
1.2023年6月1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每人限报1件作品。
2.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具体说明如下: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科生;
(2)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等5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具体请参考附件4的哲学社科类参赛指引);
(3)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者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科技制作类作品原则上应有实物或者模型。
3.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2023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员工课外学术科技或者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每个作品的团队成员必须是员工且总人数不超过10人,按团队中学历最高的成员划分为本科生项目和硕士研究生项目。每个项目可邀请1-3名指导老师。
4.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不在申报范围之列。已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全国学联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中获奖作品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5.参赛作品不得存在舞弊、抄袭、作假,将国家课题、教师科研成果包装成员工项目的情况,大赛的全过程接受公众监督,存在上述情况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已授奖项予以追回。
6.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必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者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必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必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必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必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二、 具体安排
1、参赛报名(3月16日之前):
(1)准备作品。有意参赛的员工或团队即日起准备参赛作品,按照附件1的申报书内容准备好相关信息资料。同时,每件作品须提供20页PPT转PDF文件作为附件材料,用于作品的佐证和补充介绍。
(2)报送作品。本届升华杯竞赛设统一的在线报名通道,所有报名参赛作品必须在线上完成报名并提交。关注“公司小团子”官方微信公众号,在菜单栏点击“升华杯”进入报名通道,由作品负责人填写相关信息并须上传相关材料,同时将相关材料上传至负责人邮箱:1655513757@qq.com。报名通道于2023年3月13日0:00开启,于2023年3月21日24:00关闭,邮箱材料接收截止至2023年3月16日,在此期间可随时修改完善作品资料。
(3)答疑咨询。为保证我司升华杯正常举行,特设咨询群:710060710。
2、院级初评(3月22日至3月31日):
公司会聘请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根据初评结果择优报送不超过8件作品至学校评审委员会。其中含硕士研究生参赛的作品不得超过报送作品数的1/2。跨学院组队的,在作品负责人所在学院参评。报送校级评审的作品名单在院内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
3、校级书面复评:
由学校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报送的参赛作品进行分类别书面复评,确定入围终审答辩的参赛作品。
4、校级终审答辩和授奖(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学校评审委员会以答辩的形式最终评选出本届“升华杯”竞赛的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三等奖在书面复评中产生,不进入终审答辩。
(2)本届竞赛以学院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每个特等奖计9分,一等奖计5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计1分,团体总分前10名中的单位获得“优秀组织单位奖”,团体总分第1名的单位获得“升华杯”奖杯。
(3)本届竞赛设“优秀指导老师”奖若干,授予获得特等奖、一等奖的作品指导老师;设“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奖若干,授予在本次大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专职教工和员工工作人员。
三、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浩天:19376954797 郭书恒:18890086173
邮箱:165551375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