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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七届“升华杯”大员工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引导广大公司学子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贡献青春力量,同时为湖南省和全国挑战杯大员工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选拔优秀作品,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七届升华杯大员工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赛资格与作品申

1.202361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每人限报1件作品。

2.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具体说明如下: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科生;

2)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等5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具体请参考附件4的哲学社科类参赛指引);

3)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者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科技制作类作品原则上应有实物或者模型。

3.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20236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员工课外学术科技或者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每个作品的团队成员必须是员工且总人数不超过10人,按团队中学历最高的成员划分为本科生项目和硕士研究生项目。每个项目可邀请1-3名指导老师。

4.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不在申报范围之列。已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全国学联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中获奖作品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5.参赛作品不得存在舞弊、抄袭、作假,将国家课题、教师科研成果包装成员工项目的情况,大赛的全过程接受公众监督,存在上述情况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已授奖项予以追回。

6.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必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者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必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必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必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必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二、 具体安排

1、参赛报名(316日之前):

1)准备作品。有意参赛的员工或团队即日起准备参赛作品,按照附件1的申报书内容准备好相关信息资料。同时,每件作品须提供20PPTPDF文件作为附件材料,用于作品的佐证和补充介绍。

2)报送作品。本届升华杯竞赛设统一的在线报名通道,所有报名参赛作品必须在线上完成报名并提交。关注公司小团子官方微信公众号,在菜单栏点击升华杯进入报名通道,由作品负责人填写相关信息并须上传相关材料,同时将相关材料上传至负责人邮箱:1655513757@qq.com报名通道于2023年3月13日0:00开启,于2023年3月21日24:00关闭,邮箱材料接收截止至2023年3月16日,在此期间可随时修改完善作品资料。

3)答疑咨询。为保证我司升华杯正常举行,特设咨询群:710060710

2、院级初评(322日至331日):

公司会聘请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根据初评结果择优报送不超过8件作品至学校评审委员会。其中含硕士研究生参赛的作品不得超过报送作品数的1/2。跨学院组队的,在作品负责人所在学院参评。报送校级评审的作品名单在院内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

3、校级书面复评:

由学校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报送的参赛作品进行分类别书面复评,确定入围终审答辩的参赛作品。

4、校级终审答辩和授奖(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学校评审委员会以答辩的形式最终评选出本届升华杯竞赛的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三等奖在书面复评中产生,不进入终审答辩。

2)本届竞赛以学院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每个特等奖计9分,一等奖计5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计1分,团体总分前10名中的单位获得优秀组织单位奖,团体总分第1名的单位获得升华杯奖杯。

3)本届竞赛设优秀指导老师奖若干,授予获得特等奖、一等奖的作品指导老师;设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奖若干,授予在本次大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专职教工和员工工作人员。


三、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浩天:19376954797 郭书恒:18890086173

邮箱:1655513757@qq.com